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
意见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迎接江苏省高等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落实落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双师型’占比不低于50%”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1.“双师型”是教师队伍建设事关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
2.“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事关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
3.“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事关教职工个人成长、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的重要基础。
二、深刻领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
1.明确政策依据。主要依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2.明晰认定范围和对象。按照上述两个文件,凡我校教师(含在中职和杭州、无锡两个实训基地任教、社保关系在学校的教师)、在我校任教一年以上的行企兼职教师、银龄教师,均可参加认定。
三、健全激励机制
1.将“双师”资格列入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自2026年起,
凡申报教师、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实验、图书等系列职称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均须取得“双师”资格。
2.将“双师”工作列入年度集体和个人考核条件。自2026年起,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二级教学单位当年不得评优,
非“双师”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师不得评为优秀等第。
3.将“双师”资格与绩效工资挂钩。原“双师”津贴依然有效,即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对未取得“双师”资格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师扣罚绩效工资:①新入职(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限三年内取得“双师”资格,否则,从第四年开始,每月扣罚200元/月;②具有4年及以上校龄,限2026年取得“双师”资格,否则,从2027年开始,每月扣罚400元/月。
四、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1.三年内实现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双师”占比不低于60%目标(按在籍生数1:18师生比计算,下同),其中:2026年
30%、2027年45%、2028年60%。
2.各二级教学单位按在籍生数核定教师数,在此基础上提出三年应完成的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师“双师”任务数。
五、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迅速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学校事业发展、个人成长的现实意义,从而做到应申报尽申报、能申报抓紧申报,为早日达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