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强基础研究,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大源头支撑,经研究,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不低于3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均由申报高等学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后予以立项。
(二)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我校限报5项。
(六)各高校应在项目正式申报前通过适当形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七)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或“双高协同”试点高校与高新区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九)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遴选,严把学术质量关,坚决纠治风腐问题,切实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和科研生态。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按照规定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含附件一式3份“附件正反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 刘巧云(崇德楼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