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手续和准假权限
时间: 2026-05-27 17:07      点击:


1.学生请假,一天以内,提出线上申请由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提出线上申请,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经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四天以内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依次签署意见,报经学工处批准;超出四天不到一周,由辅导员、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学工处依次签署意见,报经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者须报分管校长批准。请假必须事前办理手续,未办手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补假。学生病事假条由各二级学院保管。

2.学生因病请假,需有市、县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就诊证明,且必须与请假日期相符。

3.学生一般不许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者,本人要提出书面申请,履行请假手续。附有能证明请假事由者,可优先准假。

4.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须由班长或班级同学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5.学生请假结束后,到校须找辅导员进行销假,辅导员须做好销假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