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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来啦!

发布日期:2023-11-03    作者:     来源:     点击: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条件:

1.申请人需为全日制学生;

2.申请人需为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

3.申请人需持有本人的退役证。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1650元。

三、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第二步:本人携带《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盖章;退役入学(复学)学生需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

第三步:将《申请表》送至学校财务处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标准及缴费情况;

第四步: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相关信息;

第五步: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相关信息向上级部门申报,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开展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服义务兵和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一、资助条件:

1.申请人需为全日制学生;

2.申请人需为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

3.申请人需持有本人的入伍通知书。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023年9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规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第二步:本人携带《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原件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盖章;退役入学(复学)学生需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

第三步:将《申请表》送至学校财务处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标准及缴费情况;

第四步: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相关信息;

第五步: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相关信息向上级部门申报,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开展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2023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仅应申请学年为2023-2024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在2023年秋季学期之前入学的学生,如果未申请过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本次补报申请学年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资金,申请金额上限为12000元。

一、资助条件:

1.申请人需为全日制学生;

2.申请人需为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

3.申请人需持有本人的退役证。

二、资助标准:

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第二步:本人携带《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盖章;退役入学(复学)学生需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

第三步:将《申请表》送至学校财务处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标准及缴费情况;

第四步:将《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送至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相关信息;

第五步: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相关信息向上级部门申报,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开展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后续工作。






欣逢盛世,当不负盛世,转身不忘青云志,解甲归田亦栋梁,愿各位重返校园的南特学子,继续发光发热,在人生的旅途上不断奋斗前行,打造出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空。


下一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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