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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25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分为A 类和B 类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其中:A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30 万元,B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15 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5 11日以后出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

研究周期一般为2 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 类和B 类,A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二)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三)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省立校助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限报1 项;面上项目:限报3项。

(六)各高校应在项目正式申报前通过书面形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七)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三、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应于2025424日前递交至科技处(崇德楼808),后续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指导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