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要标准研发、产业“卡脖子”技术突破等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活动。属于产业技术创新的,在申报书封面应明确所属产业领域(附件1);属于基础研究的,仅支持自然科学领域,在申报书封面应注明学科领域(附件2)。例如,基础学科-数学;属于社会发展科技研究的,在申报书封面应注明“社会发展”。项目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同一年度一名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一个项目限一名项目负责人。
3.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研究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问题,一般为“研究内容+研发(研究、技术开发)”“研究内容+研发和应用示范”,基础研究项目名称不受此限制,但应在名称中使用机制、机理或其他能够反映基础研究的词语。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5—25个字。
4.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上传申报书。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生成申报材料(带水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以及其他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打印平装订,一式一份。
5.申报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5年4月7日—5月6日。申报纸质材料应于 2025年4月24日前递交至科技处(崇德楼808),后续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指导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