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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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 年,拟设立180 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 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 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项目限报2项(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限报8项,思政专项限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 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二)项目申请人填报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8)。

(四)项目申请人于4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和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递交至科技处(崇德楼808办公室)。

联系人:刘巧云  QQ27994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