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根据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办法:
1.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且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并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有同分情况,则按照中职职教高考的语文、外语、数学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但成绩未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及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占比30%、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40%(学测成绩单科合格折算为10分,不合格折算为5分)、奖励加分折算成绩占比30%,即:
考生排序总成绩=中职职教高考成绩×30%+中职学考成绩折算分×40%+奖励加分折算成绩×30%
注:以上分数均转换成百分制进行计算。
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学考折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有同分情况,则按照中职学考的专业基本技能、专业基础理论课、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有相同,则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可以享受奖励加分政策,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送我院审核认定。具体奖励加分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奖励加分可以累计,上限为100分。具体如下:
获得县区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折算为10分;
获得市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折算为20分;
获得省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折算为30分;
获得国家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折算为40分;
由人社等行政部门或者行业分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折算为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