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22-11-16 08:59      点击: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公正严谨、科学高效、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保证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及时妥善处理认定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评价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

评价机构上级分管领导任组长,评价机构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认定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对策、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

2.将防止突发性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5.总结推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验和做法。

二、基本程序

(一)了解情况,立即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

告。在实施认定过程中,一且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本者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处置果断、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做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宣事件影响,推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研究措施

提出意见在充分掌握突名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后,应急处理领导小

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情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根据实发事件的紧急程度视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传真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报告内容包括:试卷运送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试卷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考场出观的问题需要报送的其他问题。报告程序分为初次报告和阶段性报告。初次报告应在发现突发事件10分钟内,由事件发生地工作人员向本考点负责人报告,事件发生地负责人向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报告由事件发生地指定专人动态跟踪事态发展及处理过程,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各项决定及工作程序及时记录并上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全程处理过程总结上报。

(三)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工作安全规范。

三、事件确认及处理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认定工作正常进行或对认定工作

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结果以及学校形象都有影响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考试工作有一定影响但经过简单处理可以正常进行考试,对考试结果没有影响的事件。

(一)重大突发事件

1.试卷在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破损、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

3.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考试期间,考点有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

5.发生恐怖性事件。

6.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或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7.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工作进行的。

8.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

(二)一般事件

1.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试卷少装、缺码少页、光盘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等问题。

2.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考试期间,突然断电、停电及设备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4.计算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病毒、网络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5.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答题卡。

6.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考点应立即向巡考人员报告,由巡考人员向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由考点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以挽回损失,保障考试正常进行。

1.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事件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时上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如试题未大规模丢失机构负责人批准,考试仍可以如期进行:考后查明失、泄密的原因,查明失、泄密扩散范围,经评价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扩散的范围内考试无效,并在此范围内启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在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启用备用试卷重新印制、本次成绩无效或组织缓考。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视情况的严重与否作出决策。若保管期间受水、火灾致使试卷部分损坏的,可启用备用试卷,或报请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复制印刷。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须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措施,启用备用卷或尽快将试卷送至考点。同时,让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候考,由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巡考人员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补足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将情况报评价机构负责人,经同意后做出以下决定:

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该科目考试费用等。

4,考试期间,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考点主考或巡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情况上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时工作组会同考点,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在考场:必当地公安机关协助:登记问题考场和舞弊人员,按规定处理并向机构负责人请示,将该场全部作废并对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出观危重病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若爆发传染病,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政府和卫生防疫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汇报情况,经批准做出停考或缓考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5.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先确保考生人身安全试卷安全,再向评价机构负责人请示,做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同时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

6、考前各考点须制定和张贴考试期间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疏散方案。包括排查考场的房屋安全隐患;在操场或空旷地带设置临时躲避场所,安排考生的疏散顺序和线路进行疏散辅导演练,在疏散通道上增设专门职守人员具体负责考生疏散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搞好预防宣传工作等重要内容。

7.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突发性事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情况轻重,做出不同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一般事件应急处理

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事件,各考点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同时向上级汇报并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1.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少装、缺页或光盘和磁带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等情况,监考人员要立即将缺页试卷和播放无显示的光盘收回装原试卷袋,并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场情况记录表经现场巡考人员审核同意可启用备用试卷或光盘保证考试进行。确因备用试卷或光盘不足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管理责任人和现场巡考人员报告,由其调配其他考点备用试卷或光盘,也可在保证安全保密的情况下,研究确定可否速印(复制)试卷刻录光盘,考试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在此期间监考人员要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正常有序进行。考试结束后考点应将缺页的试卷、播放无显示或无声音的光盘和处理情况书面报考务管理责任人。

2.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选择题选择项内容重复、选择题选择代码重复、实体图表有错误等问题,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管理责任人报告。属于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和选择题选择项字母代码重复问题,但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由考务管理责任人负责处理更正,考试结束后将处理情况书面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其他问题由考务管理责任人及时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报告。

3.考试期间,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原因在30分钟内恢复或排除的,考务管理责任人根据情况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务管理责任人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报告,根据指示做出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考生该科目考试费用的决定。

4.计算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因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考点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5.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答题卡丢失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缺失试卷或答题卡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和巡考人员,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尽快联系该考生。如确认考生已带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责令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送回,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建议将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6.发生其他不可预知的般性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事件处理后续跟进

(一)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并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二)处置报告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应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提交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社会影响等。

(三)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宣传报道归口管理,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组织专人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考务管理责任人要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功个人进行表扬。

五、应急保障

(一)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报送各个环节,完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通畅,通讯设备完好。

(二)考务管理责任人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考试期间设立突发事件报告电话,指派专人值守;考务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及联系人移动电话须24小时开机,不得人机分离。

(三)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考试期间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