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守则的通知
时间: 2022-11-16 08:52      点击: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守则

一、公平公正,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评判;

二、服从鉴定指导中心调配,并按要求向劳动行政部门汇报工作;

三、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四、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文完成备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沟通;

五、服从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和专业考评小组的领导,按规定要求完成额定的工作量;

六、遵守考评纪律和考场规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独立评判如实认真填写考评纪录,严守考评秘密;

七、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借口索拿卡要,不得随意退出考评;

八、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九、遇有亲属、师生等关系被考评时,应主动提前提出回避;

十、操作技能考核的检测、评分工作完成后,填写有关考评成绩报告单,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